第9章 结果,我们都被浇成了落汤鸡(下)

作者:wanxueyao
更新时间:2026-09-14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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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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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路滴着水回到仓库,身后留下了一长串水迹。好在外面还下着大雨,应该没人会在旧楼里闲逛。


“先把湿衣服换下来吧,再这样下去肯定会感冒。”我脱下外套,在仓库门口拧了一把,水哗啦啦落了一地。


“把外套递给我,我帮你也拧一拧。”


她乖乖把外套递过来。我把两件外套搭在窗台上,又拉好窗帘,关上仓库的门。


我们背对着彼此,把湿透的校服换下来,一件件摊在野餐垫旁。贴在身上的布料终于被揭开,我冷得连打了两个哆嗦。


可仓库里没有毛巾。我看向沙发上的毯子。


“虞子衿,我可以用沙发上的毛毯擦头发吗?”


“可……可以。”


她蹲下来,把自己的衣服又拧了一遍。水顺着指缝淌到垫子上,她便将衣服抖开,仔细铺平,连卷起来的袖口都一一翻好。做这些事时,她始终低着头,长发垂在肩前,几乎遮住了整张脸。


少了宽大校服的遮掩,她的身形比平时清晰许多。肩颈纤细,腰线柔和,整个人修长而匀称。我以前只觉得她的脸好看,这会儿才发现,原来她连身体的线条也很美。


不过同样是女孩子,我倒没觉得有什么需要避开的。反而是她,收拾完衣服便抱着胳膊站在一旁,耳朵红得厉害,始终不肯看我。被她这么一弄,我也跟着有些不自在,只好埋头拧袜子。


等湿衣服全都摊好,我拿起毯子,先胡乱擦了两下自己的头发。


“过来吧。”我把毯子搭到她头上,“头发这么长,放着不管更容易着凉。”


她迟疑了一下,还是在沙发边坐好。我站到她身后,隔着毯子替她一点点擦干长发。


她安静地坐着,任由我隔着毯子来回揉。偶尔碰到藏在头发里的耳朵,她便轻轻缩一下肩膀。


“我……也帮你擦吧。”


过了一会儿,她闷声说。


“等一下,先把你的擦完。”


替她擦头发有种照顾小动物的感觉。她没有躲,只是乖乖低着头。


等头发不再滴水,她接过毯子,小心地披到我头上。


“我的头发短,很好擦的。”我习惯性地蹲了下去。


“优悠站着就可以了。”


“知道啦。谁让我矮呢。”


“不是这个意思啦。”


她擦得很仔细,动作也轻。我不自觉地顺着她的手晃起脑袋。


上一次有人这样帮我擦头发,大概还是小学。那时妈妈总会一边擦,一边念叨“别感冒了”。被人照顾的感觉,确实久违了。


“真的和悠然一模一样。”


“悠然?”我从毛毯底下探出半只眼睛。


“我爷爷奶奶养的小狗。”她的语气软了几分,“每次洗完澡,给它擦毛的时候,它也会这样扭来扭去。”


我这才反应过来,她是在说我刚才晃脑袋的样子。


“优悠的头发很好看。要是留长一点,应该也很适合你。”


她忽然认真地夸了一句,指尖顺着我发梢理了理。


“还是算了。太麻烦。”


我下意识地拒绝,脑海里已经浮现出每天对着镜子和梳子大战三百回合的画面。


“真遗憾。还挺想看看长发的优悠是什么样子。”


“以后吧。说不定上大学以后会留。”


“那我可要记住了。”她眼睛一亮,“不过大学生的优悠,应该还是这么小只吧。”


“喂!(#`O′) 这不还是在说我矮嘛。”


我假装气得一扭头,挣脱开毛毯。她则干脆伸手过来,直接用纤细的手指帮我把乱掉的头发理顺。


“这样就很好。”她小声补充,“很可爱。”


我叹了口气,干脆把脑袋交给她继续摆弄。


擦完头发,我们一起披着毯子缩进沙发,等衣服慢慢晾干。毯子从肩膀一直盖到膝盖,裹得我们像两只毛毛虫。


虞子衿身上很暖。和她挤在一起,我倒是不觉得冷了。


“优悠身上好香。”她忽然在我肩膀旁边嗅了嗅。


“有吗?”我也闻了闻自己,只闻到雨水的潮气。


“像……阳光的味道。”她一本正经地说。


“阳光是什么味道?太抽象了吧。”


她不服气似的又靠近闻了闻,呼出的热气落在颈边,痒得我缩起脖子。


“还有一点柠檬味。”


“啊,那是我用的沐浴露。我也很喜欢这个味道。”


我也凑过去,故意朝她颈边吹了口气。


“哇——好……哈哈,好痒。”


她一下缩成一团,毯子也皱巴巴地堆到我们中间。


“你身上倒是没什么特别的味道。”我只闻到一点很淡的洗衣液气味。


她把脚也收上沙发,抱住膝盖,整个人缩进毯子里。我往她那边靠了靠,沙发却突然一陷,害得我直接撞到她身上。


“啊——抱歉。”


我赶紧坐稳,往旁边挪了一点。


“没……没事。”


她脸上刚褪下去的红色又浮了起来。我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好低头整理毯子。


沉默了一会儿,她忽然开口:“那个……你能不能换个称呼?”


“什么称呼?”


“你总是连名带姓地叫我。”她捏着毯子边缘,“‘优悠’听起来那么亲切,‘虞子衿’就有点生硬了。”


“嗯——好像是有一点。”


我歪着头想了想:“那……小衿?好像有点怪。小虞?这个可以保留。虞美人?美人儿,快给大王看看——”


我装作要扑过去。她不但没躲,反而抬起眼睛等着我。


“大、大王今天没兴致。”我立刻缩回来,清了清嗓子,“虞美人也不合适。小子?小仔?都好怪……”


“只叫一个‘衿’字呢?”


她忽然轻声提议。


“衿?”


我下意识重复了一遍,那个字在口腔里停留的时间莫名地变长了一点点。


“嗯——(→)”


她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点期待。


“果然还是小虞吧。”


我假装若无其事地总结。


“嗯——(↓)”


她很配合地垂下眼睛,拉长了尾音,像是在演一出失败的小小提案。


“没事,以后想到合适的再换啦,小虞。”


“好——”她轻轻应了一声,嘴角慢慢弯起来。


我把腿伸出毯子,仰面躺在沙发上,整个人像被拍扁的年糕。


“这种时候,女孩子一般会聊什么?”我把毯子拉到下巴,对着天花板发问。


“恋爱话题?”


虞子衿把下巴搁在膝盖上,侧头看我。


“好像是有可能。”我想了想,“但和咱俩现在的情况不太搭吧。”


“又不一定要聊自己的事。”她想了想,“比如,一见钟情。优悠相信吗?”


“要看‘钟情’到什么程度。”我想了想,“第一眼觉得喜欢,应该很常见。长相、声音,或者某种气质,刚好对上了你的喜好,就会觉得自己喜欢上了。”


“只是‘觉得’吗?”她把下巴埋进毯子里,“听起来像是错觉。”


“也不能说全是假的。”我改了口,“只是那时候喜欢的还不是完整的一个人,只是你刚好看见的那一部分。”


“可一部分也是真的呀。”她轻声说,“一个人的性格,总会从声音、表情,还有她做的事情里露出来一点。第一眼刚好看见了,又刚好喜欢上了,不能因为还不了解其他部分,就说那份喜欢是假的。”


“嗯……有道理。”我被她说服了一点,“这么说的话,我应该算相信。只是第一眼的喜欢,离真正认识一个人还很远。”


“那就慢慢认识。”她说得很自然,手指却无意识地捏住了毯子边缘,“一见钟情只是比认识来得早了一点,又不是到第一眼就结束了。”


我侧过脸看她:“你今天怎么突然这么懂?”


“书里都是这么写的。”她移开视线,装模作样地理了理毯子,“而且既然喜欢上了,总会想办法靠近一点吧。”


“也得有机会才行。”我说,“要是一直没有勇气开口,那次相遇还是只能停在那里。”


“所以,至少要先知道对方的名字。”她轻轻说。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说这句话时格外认真。


“名字只是开始吧。”我把视线转回天花板,“靠近以后,还得看见更多。喜欢的、不喜欢的,甚至很麻烦的地方。看到那些以后还愿不愿意留下来,才更重要。”


她安静了一会儿,像是在慢慢琢磨我的话:“如果已经看见了那些麻烦,还是想留在她身边……这还只是喜欢吗?”


“我也说不清。”我想了一会儿,“真要在喜欢和爱之间划一条线,我大概会选‘责任’。”


“责任?”


“比如喜欢一朵花,可能只是想摘下来,带回家天天看。”我说,“可要是爱它,就得想想它适合什么土、要晒多久太阳,而不是只顾着自己想不想拥有。”


“可喜欢的人,也可能会照顾那朵花呀。”


“所以这个比喻也不太准。”我叹了口气,“喜欢和爱本来就混在一起,哪有那么容易分清。”


“‘你越是故意装着对一件事全不关心,反而显得你对它特别关心。尤其是女孩子。一个女孩子若是对别人全都很和气,只有对你不理不睬,那也许就是说她心里没有别人只有你。’【注1】”她忽然背起了书里的句子。


“也可能是她真的很讨厌你吧。”我忍不住吐槽,“除非是傲娇【注2】。不过这种喜欢最多折腾自己。”


“还有会折腾别人的?”


“有啊。把喜欢当成人生的全部,什么都押在另一个人身上。”我望着天花板,“看起来很卑微,其实也有点狡猾。因为只顾着自己有多痛苦,却不管对方想不想承担这些。”


“你讨厌这样的人?”她的声音轻了一点。


“倒也不是。”我想了想,“会觉得可怜,又有一点羡慕。”


“好矛盾。”她微微歪头。


“因为他们至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说,“不会像我一样,连该往哪里走都不知道。”


“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不一定非要得到吧。”她想了一会儿,“喜欢一个人,又不代表一定要让对方回应。也可以就这样放在心里。”


“暗恋啊……”我说,“那倒没什么不好。只要没有拿它去逼迫别人,就是一个人的秘密。虽然会难受,但也有值得珍藏的部分吧。”


“古龙也说过类似的话。”她眨了眨眼,“‘有些秘密的确是种享受。当你刚吃了顿好饭,洗了个热水澡,身上穿着件宽大的旧衣服,一个人坐在舒服的椅子上,面对着窗外满天夕阳的时候,你忽然想起秘密,心里就会不由自主泛起种温暖之意……你的秘密假如是这一种,就不妨永远保留着它,否则就不如快些说出来吧。’【注3】”


“英雄所见略同。”我看了看四周,“这个小仓库也算吧。”


我们对视一眼,同时弯起了嘴角。


笑意还没散去,她却像是从我刚才那番话里发现了什么,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会儿。


“优悠没有喜欢过别人吧?”她问。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只说了值得珍藏的部分,完全没说它有多难受。”


“难受也是其中一部分吧。”我想了想,“反正都是只属于那个人的东西。”


“说到恋爱就这么看得开。”她看着我,“说到活着的时候可不是这样。”


“那不一样。”我摇头,“生命只有一次,恋爱又不是只能有一次。”


“‘从前的日子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注4】”


她轻声念道。


“一生只喜欢一个人吗?”我想了想,“听起来也挺让人向往的。”


她看了我一会儿,唇角慢慢浮起一点笑意。


“明明没有喜欢过别人,分析起来却头头是道。”她靠上沙发背,故作认真地说道,“以后就叫你恋爱大师吧。”


“只是今天心情好。”我把毯子往上拉了拉,盖住发热的脸。


“真的是这样吗?”她眯起眼睛,还想继续追问。


我的肚子偏偏在这时叫了一声。


“好饿。再不吃东西,我就要开始消化自己了。”


“嗯——”


小虞抬头看了我一眼,像是在认真思考人能不能饿到把自己消化掉。随后,她掀开毯子站了起来。


“优悠,跟我来。”


“哦……好。”


她掀开仓库侧面架子上的白布。下面竟然藏着一整排零食。


“哇……”


她拿了一盒百奇、两袋雪饼和两罐旺仔牛奶,拍了拍我的肩膀:“走吧。”


于是,两只毛毛虫又蠕动回了沙发,重新把腿缩回毛毯世界里。


“我想象中的不良学生,应该是在天台上蹲着嚼草根,或者下雨天靠在屋檐下抽烟装酷。”我晃了晃手里的旺仔牛奶,又咬了一口雪饼,“没想到真正逃课的时候,是裹着毛毯喝旺仔。”


虞子衿看了看我们怀里的零食,又低头看了看裹成一团的毯子:“画风差得好多。”


“是啊。”我把雪饼就着牛奶咽下去,胃里总算舒服了一点。


她又拆开百奇递给我。我们一人叼着一根,假装是在抽烟。


我夹住百奇,装模作样地吸了一口。


“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


“什么跟什么呀。”她无奈地看着我,“不过这样确实更像不良学生了。”


等我伸手去拿最后一根百奇时,她抢先抽走了。


“先下手为强。”


“喂——!”


我鼓着脸,本来以为自己会像平常那样叹气算了,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冒出一点点……好胜心。


她用牙轻轻咬着我的百奇,抬头对我挑眉,一副“你能怎样”的得意表情。


太嚣张了。这能忍?


电光火石之间——我猛地扑过去,像条伺机已久的鳄鱼,一口咬住了百奇的另一端!


“诶?!”她整个人被我吓得往后一倒,半躺在沙发上。


“咔哒。”


百奇从中间断开。扑过去的力气还没收住,我一只手撑在她身侧,整个人几乎压在她上方。盖在我们腿上的毛毯滑到地上,小腿也在慌乱中缠到了一起。她冰凉的脚背贴着我的腿,我这才发现,我们离得近到连彼此的呼吸都听得见。


虞子衿睁大眼睛望着我,嘴里剩下的半根百奇掉了下来,落在她的小腹上。她像是完全忘了躲,只是僵在那里,脸颊一点点泛起红色。


我还惦记着那根百奇,撑起身把它捡回来,像偷走别人糖果似的塞进嘴里,这才心满意足地坐回原处。


“哼——”,我叉着腰得意地宣布,“黄雀在后。”


她慢慢坐起身,把交缠的小腿收回去,又抱住膝盖,将半张脸埋了进去,只留下一双红透的耳朵。滑到地上的毛毯就在脚边,她却像是没有看见,半天都没有伸手去捡。


我弯腰把毛毯捞回来,重新盖到我们腿上。刚才那一点冰凉的触感还留在小腿上,我后知后觉地不自在起来,只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低头把最后半根百奇嚼得咔嚓作响。


又等了一阵,衣服还是有些潮。眼看快要下课,我们只能勉强穿回身上,收拾好仓库,一前一后溜了出去。


第二天,虞子衿没有来学校。老师说她发烧了,之后又请了一天假。


看来火星人也会生病,和威尔斯【注5】写的一样。不过……为什么我没事?


难道传闻是真的,笨蛋不会感冒?


我托着腮想了一会儿,越想越可疑。


可那两天坐在教室里,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也可能是错觉吧。毕竟秘密这东西,最擅长的就是让人产生错觉了。


## 注释


【注1】摘自古龙的《欢乐英雄》。


【注2】傲娇,来源日本ACGN的一个词语,指人物为了掩饰害羞腼腆而做出态度强硬高傲表里不一的言行的一个代名词,常用来形容平常说话带刺,态度强硬高傲,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害臊地黏腻在身边的人物。


【注3】引自古龙的《欢乐英雄》——郭大路的秘密。原文如下。


秘密就是你唯一可以独自享受的东西。它也许能令你快乐,也许令你痛苦,它无论是什么,都是完全属于你的。它若是痛苦,你只有独自承受;若是快乐, 你也不能让人分享。连最好的朋友也不能。因为假如有第二个人知道这秘密,那就不能算是秘密了。


有些秘密的确是种享受。当你刚吃了顿好饭,洗了个热水澡,身上穿着件宽大的旧衣服,一个人坐在舒服的椅子上,面对着窗外满天夕阳的时候,你忽然想起秘密,心里就会不由自主泛起种温暖之意…...你的秘密假如是这一种,就不妨永远保留着它,否则就不如快些说出来吧。


【注4】摘自木心的《从前慢》,收录于诗集《云雀叫了一整天》。


【注5】即赫伯特·乔治·威尔斯(Herbert George Wells),《大战火星人(星际战争)》的作者。


小说故事发生在大英帝国建立了庞大殖民地、称霸世界的19世纪末期。火星人从天而降,在伦敦附近着陆,拉开了征服地球战争的序幕。人类以机枪大炮面对火星人的先进武器——“热光”和“黑烟”。几十个火星人以雷霆万钧之势,所向披靡,在短短几天时间里就打得英国军队落花流水,致使政府、制度、社会土崩瓦解。然而。火星人尚未彻底征服地球,灭顶之灾就悄然向它们袭来。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它们的克星竟是地球上最卑微、最渺小的生物——细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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