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数九

作者:雪卿xueqing
更新时间:2026-08-27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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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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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小白兔给摇醒的。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一颗雪白的兔头占满了视线,红彤彤的眼睛里写满了惊慌。

“小花小花!快醒醒,那桌上的小板子是不是要炸了!”

我这才听到手机在桌上震,嗡嗡的,停不下来。

“没事,那是手机,有人发消息来了——飞鸽传书,不会炸。”

我将叶逢春扒拉开,起身伸了个懒腰,来到书桌前,拿起她眼中的炸弹。

是宋向晴的消息。

一大堆意义不明的可爱表情包接连不断地冒出来,倒真算得上狂轰滥炸。

“妙妙!!醒了没!今天中午十一点,老地方,我家!蛋糕我都订好了!你要是敢放我鸽子,我就拎着蛋糕去你家楼下哭!”

我划到最上面。最早那条,是五分钟前发来的。

我瞥了眼窗外。雪已经停了。又低头看了看时间——九点。

“醒了。”我回。

“总算回我啦,我还想着你今天怎么醒这么晚呢。”

往常周末,我八点就起了。

“对了,今天我还要带个——”我瞥了眼正往这边张望的叶逢春,接着打字,“带个表妹来,可以吗?”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欢迎欢迎,一起吃蛋糕!不过你什么时候有个表妹了,怎么我都没听说过。”

“只是我没提过而已。她这段时间要住在我家,刚来,带她出去逛逛,熟悉熟悉环境。”

“我本就计划吃完蛋糕逛街去呢,正好,一石二鸟!那就恭候你俩大驾光临了!”

我回了个“嗯”,放下手机,不动声色地将桌上的遗书塞进最底层的抽屉,向着坐在枕边的叶逢春说:“准备准备,一会儿出门。”

“出门?”她一下子从床上蹦起来,声音里带着雀跃,“去哪儿?”

“吃蛋糕。”

“蛋糕?”她歪着头,像在消化这个新词,“那是甚么?”

“相当于点心,甜的,用鸡蛋、牛奶和糖做的,还会放上水果。”

“甜的!”她嚷嚷着就要往外窜,“我要吃!”

“等等,”我一把拽住她的兔耳,“你先把睡衣换了。”

“这般可爱的衣裳难道不能穿出门吗?”她睁大了眼睛,一脸难以置信。

“……出门要穿可以出门的可爱衣裳。这一件,属于不能出门的可爱。”

我翻出一套衣裳给她。我的衣柜里只有黑白两色的衣裳,竟也让我纠结了一阵子。

最终选了一件白色法式丝绒连衣裙,领子与袖口绣着荷叶边。再配上黑色毛呢大衣,用大红宽腰带,束住腰身。又翻出一顶我从未戴过的红色贝雷帽,罩在她那一头雪白的长发上,加以点缀。领口下露出一角青白,垂着红线——那枚玉佩,还挂在她的颈间。

我退后半步,审视了一下。

嗯,完美。

我自己照旧是那身不变的出门打扮——白连衣裙和小包,淡蓝连帽羊毛大衣,以及蓝围巾与手套,简单方便。

“哇,好好看!”她对着镜子转了一圈,“我以前穿的也是黑衣裳,可这件更好看,更舒服,更暖和。”

我借着镜子的空隙,顺手扎起高马尾,道:“你喜欢就行。”

要不是她这么咋咋呼呼的,活脱脱就是个贵族大小姐。

“你也是哦,跟我一样好看。”

我“嗯”了一声,再拿出白色猫爪手套和红色围巾,帮她戴好后,让她在屋里等候。我先出卧室探了探动静,见妈妈似乎待在房间,便赶紧招呼叶逢春出来。

路过客厅,桌上放着早餐,已经凉了。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喝了咖啡,一人吃了一片面包,将鸡蛋揣兜里,等会路上吃。

也顾不上洗漱。我在门口鞋柜里翻出一双黑色长靴给她,蹲下帮她系好鞋带,自己套上平日的白色短靴,一起出了门。

出门前,叶逢春小声问我:“不用跟你娘亲打声招呼吗?”

“……不用。”我想了想,又补充道,“不是什么需要汇报的事。”

“这样啊。”她顿了顿,“不过我觉得,还是说一句好哦。”

“……再说吧。”

电梯下行。她站在我身侧,盯着跳动的数字,忽然问:“这个铁盒子,会飞?”

“不是飞,是升降。”

“哦。”她点点头,又补了一句,“那也跟飞差不多了。婆婆说,神仙腾云驾雾——你们这儿的人,都住在云端,还会飞,果然都是神仙。”

我沉默了一会儿,还是没告诉她:不是所有人。不是所有人,都能住在云端。

云端住的也不是神仙,是凡人。凡人不会飞,只会站得高、看得远,掉下去的时候,更疼。我在三十三重天住了十六年,一直没学会飞。

出了小区,我将鸡蛋剥给叶逢春,随口问起:“你早上是被手机铃声吵醒的?”

“那个小板子?”她小口吃着鸡蛋,摇摇头,“不是,我早就醒了。”

“什么时候?”

“约莫半个时辰前吧。”

半个时辰,就是一个小时。昨晚折腾到两点左右才睡,她居然八点就醒了。

“这么早?你没出过房间门吧?”

“没,毕竟你娘亲在,我不敢出去。”

没想到她看上去大大咧咧的,实际上还挺让人放心。

“那你在房间里都做了些什么?”

“练剑,看花,看大海。就是雾蒙蒙的,看不清。”

“练剑?你还会剑术?”

“是呀,”她正好吃完鸡蛋,空手比划了两下,“就是没剑,我只能这般练了。”

看着,还真有几分韵味。

“挺好。”

“你想学吗?我可以教你。道长教我的,正宗道门剑法,能强身健体,长命百岁。”

“不用了,我不想活那么久。”说罢,不知为何她的眼眸闪过一丝灰暗,我懒得思索,只是又提醒道,“你会剑法,但千万别在外面动手。牢记一句话:遇事不对,赶紧跑。这里比你们那时候管得严,到处都有摄像头——你就当有一群人站在高处,时刻看着我们这些平民百姓。真出了什么事,警察局,也就是衙门,会派衙役来抓那些惹是生非的人。”

“好生可怕!”叶逢春抱住我的胳膊,左顾右盼,警惕着四周,生怕有人把她抓了去,“那么多人,他们看得过来吗?”

“他们人也多。寻常人倒也罢了,像你这种连户籍都没有的黑户,一旦被捉住,后半辈子怕是要在大牢里度过了。”

“啊!那俺现在回去还来得及吗?”她瑟瑟发抖。

“来不及。也不用这么怕,你安分不惹事,衙役总不能无缘无故把你捉去吧。”

“那可不一定,俺们那儿的衙役就是这样的。”

“……安心吧。朝代不同了,这里的衙役待百姓很好,我保证。”我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好吧,我相信你。“她望着我,眼里满是信任,”——不过我想回去,不只是因为害怕,还想解个手。早上就想去了,刚才又被你一吓,有点憋不住了。”

“……有公共厕所,我带你去。”

被她一说,我也想方便一下了。

去完厕所,来到车站,公交车正好要到站了。

平常我都是骑车的,但我从未试过载人,还是坐车安全些。虽说打的也可以,不过这位古代人好奇心太旺盛,等会儿东问西问个不停,让司机听到起疑了可不好。公交慢些,也好让我多给她灌输些注意事项。反正本来就出来得早,不碍事。

“这是甚么?”她盯着面前巨大的铁皮箱子。

“公交车。”

“车?马呢?”

“没有马。”我说,“它自己会跑。”

“自己会跑?!”她倒吸一口气,警惕地后退半步,“那莫不会一生气就撞过来吧。”

“……不会,有人在里头操控。先上去再说,等会儿关门了。”

她战战兢兢地跟着我上了车。投币,找座位,她贴着窗边坐下,整个人绷得紧紧的,两只手抓着扶手,像抓着什么救命的东西。

我坐在她旁边,虽说车上的乘客也就四五个,但我还是尽量遮着她一点,以防她突然做出些奇怪的举动,或是说些奇怪的话,引来旁人的关注。

车启动了。窗外的景物开始后退,越来越快。

“哇——!”她猛地抓住我的胳膊,小声惊呼,声音都变了,“它跑了!它真的在跑!比马还快!”

“嗯。”

“不过这东西应该跟马车挺像的吧,都是坐在里面。”不一会儿,适应力极强的叶逢春便放开了我的胳膊,趴在窗玻璃上,呼出的气在玻璃上凝成一小片白雾,“只是一个快,一个慢,一个坐的人多,一个坐的人少。没想到我还有坐上马车的一天——原来在那些坐马车的人眼里,看到的是这样的世界,好好玩。”

看她新奇的模样,我没敢告诉她车窗可以打开,生怕她把头伸了出去。

她看什么都新鲜。我活了十六年,看什么都觉得没什么。我们俩像共用一双眼睛,却用成了两种活法。

她趴在车窗上,看了一路的街景。看红绿灯变来变去,看行人来来往往,看路边小店的门牌一闪而过。她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想问,一个问题没答完,下一个问题又冒出来。我也拣要紧的,讲给她听。

“那个红的绿的灯,是做甚么的?”

“红绿灯。红的停,绿的走。”

“哦!”她点点头,“跟打仗一样,听号令。那要是有人不听话呢?”

“会被撞。”

“撞?”她瞪大眼睛,“这般危险?”

“对,就会被你现在坐的车撞。车有大的也有小的,但只要被撞了,最起码也得缺个胳膊少个腿。”

叶逢春摸摸胳膊,又摸摸腿:“这要被撞了,该有多疼呀。莫不会比生病还疼吧?”

“那得看生的是什么病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要听话。”

“对,听话!”她立刻坐直,“俺最听话了!”

车到站。我带着她下车,拐进一条老巷子。

宋向晴家在巷子深处,一栋老居民楼的三楼。楼道里有点暗,墙皮斑驳,扶手上的漆磨得发亮。她一个人住这儿,从初一住到现在。

“我方才说的你都记住了没?”在进门前,我向叶逢春做最后的确认,“有没有需要再说一遍的地方?”

这一路上,我把“她是我表妹”这类要对好的话都叮嘱了一遍,确保她不会露出自己是个来路不明的古代人的马脚。

“没有!我都记得牢牢的,绝对没问题!”叶逢春自信满满。

“那就行。”我抬手敲门。

“来啦!”门里传来宋向晴的声音,然后是拖鞋“啪嗒啪嗒”的脚步声。

门开了。

“妙妙!”宋向晴穿着毛茸茸的居家服,张开双臂就要扑过来——然后,她看见了我身后探出的半个脑袋。

她愣了一下,眨眨眼,旋即一拍手:“这位就是你表妹吧,你好呀!我是宋向晴,妙妙最好的朋友!你叫甚么名字?”

她伸出手。

叶逢春盯着那只伸出来的手,愣了两秒,然后条件反射地也伸出手,学着宋向晴的样子,郑重其事地握了握:“你好!我叫叶逢春,叶子的叶,相逢的逢,春天的春。”

宋向晴眨眨眼睛:“叶逢春,真是个好名字,你的声音也好好听!你自我介绍的那么好,我也不能失礼了。重新认识一下,我叫宋向晴,宋——应该说什么宋?”

我替绞尽脑汁的她解围:“宋词的宋。”

“对,宋词的宋,向日葵的向,晴天的晴。”

“宋词喜欢,晴天也喜欢,你的名字跟我一样好听!”叶逢春欢喜道。

“呵呵,那我可太开心了!”宋向晴笑得合不拢嘴,拉过椅子,“来来来,坐坐坐!你们怎么来的这么早,平常妙妙你不都是准点到的嘛。”

“她想吃蛋糕。”

“那也不用提前一小时就到了吧,不过这么想吃蛋糕我是很开心啦。对了,你们吃早饭了没?本来还想煮长寿面的,既然已经到了,那先吃蛋糕吧。其它吃的也不少,我给你们拿——”

她絮絮叨叨地安排着,将准备的点心零食不断地摆出来。

叶逢春在我旁边坐下,凑到我耳边,小声问:“那个向日葵是甚么?”

“花名。”我张望了一下,指着放在阳台的向日葵,低声道,“那便是——它的花会一直向着太阳。”

叶逢春满心好奇,向宋向晴道:“我想看看向日葵,可以吗?”

“当然可以!那可是我的宝贝!”宋向晴立刻停了手上的活,领着叶逢春朝阳台走去,“我可把它养得老好了,你看,是不是很漂亮?”

我没有跟去,而是接手宋向晴剩下的活。

宋向晴很喜欢她那盆向日葵,我也喜欢我的那盆水仙。我想我们的喜欢应该差不多——毕竟,无论是向日葵还是水仙,都是我们在自己家里唯一的陪伴。

当我将蛋糕从盒子里拿出来时,看完向日葵的二人也回了座。

是一个八寸的圆形草莓蛋糕,白奶油上缀着红艳艳的草莓,最顶上插着十六根细细的蜡烛。

“妙妙!生日快乐!”宋向晴大声说,“祝我家妙妙天天开心!”

“小花!生日快乐!祝我家小花天天开心!”叶逢春有样学样。

“小花?”宋向晴愣了愣。

“对,小花,我起的。”叶逢春得意地昂着小脑袋。

“小花!”宋向晴眼睛一亮,拍手笑起来,“这个好!那我也叫小花!小花——!”

她冲我喊了一嗓子,又转头看叶逢春,“那你呢?你叫叶逢春……逢春,嗯,逢着春天……不如我叫你小春吧?”

“小春?”叶逢春歪了歪头,又看了看我。

“不好不好,”宋向晴自己先摇头,“小春小花,听着不般配。还是……我叫你叶子吧!小花和叶子,正好凑一对!就像那句话说的,红花配绿叶!”

叶逢春愣了两秒,忽然弯起眼睛,笑了。

“叶子。”她把这俩字含在嘴里,念了一遍,又念一遍,“叶子。……好。我喜欢这个名字。”

“那我以后就叫你叶子啦!叶子叶子叶子!”

“嗯!”她应得响亮,朝着我笑道,“以后我们就是一对啦。”

我只是看着笑得傻乎乎的她,道:“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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