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嗒”一声,信箱门打开了,一只洁白纤细的手伸入信箱,拿走了放在一堆广告传单上的白色信封。这个取信的步骤南希早已是轻车熟路,她现在将这件事当作一天里最重要的仪式。艾莉卡闯进她的生活之前,下班回家的路,她从来都是大步流星,目不斜视的。但最近不一样了,尤其是艾莉卡成为她的情人之后,她下班回家一拐进鸢尾街,心跳就开始加速,像一列快要进站的火车,轰隆轰隆的,预告着即将到来的停靠。
银色的信箱上有一块斑驳的锈迹,形状像一个被压扁的心。以前她从来没注意过这个细节,现在她每天取信时都要用手指摸一下那块锈迹,像是在摸一个幸运符。
今天的信也如期而至。她把信抽出来,信封上收件人那一栏写着她的名字,她的名字上套一颗爱心。艾莉卡画得越来越熟练了,那颗心的线条比以前流畅了很多,像练过了几百遍。
南希现在并不急着看里面的内容。她以前会很急,一拿到信就会飞快的往家里跑,好几次差点被路边的台阶绊倒。但现在她相当的从容,她要慢慢走回家里,换好鞋,走进自己房间,关上门,泡一杯红茶或者咖啡,稳稳地坐到椅子上,再把信拆开。像拆一份礼物,不能急,急了就浪费了。
她拆开信:“亲爱的南希:”
“现在是晚上八点,我刚洗完澡,头发还没干,坐在书桌前给你写信。水滴从发梢滴下来,落在肩膀上,凉凉的。我懒得擦,就让它们滴吧,反正我写字也腾不出手。”
“我最近突然才意识到,我现在不仅会写信,还会写情书。这大概是我目前维持学会的最有用的东西,不是大学里教的微积分、经济学原理,是‘如何给南希写情书’。”
“今天下午我逃了课(别骂我,我已经逃了,逃都逃了),去了我们大学附近新开的一家书店。我以前是乖乖女,基本上从来不逃课的,但今天下午史密斯教授的经济学原理实在是太无聊了,又忍不住去那家新开的书店看看有什么新书——于是就逃了。”
我在那里买了两本书,一本是里尔克的《给青年诗人的信》,另一本是一本很旧很旧的诗集,封面都掉了,用牛皮纸重新包过。老板说这本诗集在他那里放了至少二十年,他之前也是开书店的,在枫市另一个街区开,那时候就一直没人买。最近书店搬到我们学校附近来了,就把这本诗集一起带了过来,依旧没有人买。我说那我买了,他看了我一眼,说“你是买回去看的还是买回去放着的?”我说“买回去看的,而且我要把里面的故事读给一个人听。”他笑了,笑得意味深长,皱纹从眼角一直爬到太阳穴,说“那挺好的,能把书里的故事读给别人听,尤其是读给自己爱的人听,就是这本书最好的归宿。”
“我把那本诗集带回家了。今天下午我躺在床上,翻开来读。第一首诗的第一句是:“我在你身上看到了所有的海。”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想起了你,想起了我当时写的那篇关于灯塔的小说。当时我觉得你就是我笔下的灯塔,而灯塔就是矗立在大海里的,发着幽幽的光,倒映在深蓝的海面上。”
“ 对了,告诉你一件事,今天我真的在你寄给我的信上闻到你的味道了。不是香水味,不是化妆品味,就是那种“冷冷的、带着一点纸墨的香气”。我把信纸贴在鼻子上用力闻了好几下,我觉得我能闻到,但也可能是我的心理作用——因为我想象中你身上就有这种香味,所以我就觉得有。”
“昨天我又梦见你了,我最近怎么老梦到你。梦里我还是看不清你的脸,只知道你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袖子卷到手肘,坐在一张木桌子前面写信。我走过去,你没有抬头,但你知道是我,你说‘艾莉卡,你来了’。我说‘嗯,我来了’。然后我在你对面坐下,看着你写信。你的手很好看,骨节分明,握着笔的姿势很好看。你写一个字,我就看一个字,像是你在专门为我写。”
“……”
“你的春天,你的情人,艾莉卡”,后面依然跟着两颗串起来的小爱心。
艾莉卡踩着熟悉的步伐拐进林布街,街边的槐树还是和每天下午一样,把碎光洒了一地。她闭着眼睛都知道该往哪里迈大一步,然后信箱便会出现在右手边。她甚至没有转头去看,手已经伸了过去,指尖熟练地探进箱口,箱口的铁皮边缘被磨得光滑了,那是她手指每天进出留下的印记。信在里面,不厚,她两根手指轻轻夹住,抽出来,动作连贯得像排练过几千遍。
米白色的信封,南希的字,自己的名字上依旧套着一个爱心。艾莉卡把信封捏在一只手里,走进家门,另一只手带上门,吱呀一声,和每天一样。她回到房间,坐上座位,把信翻过来,用拇指挑开封口。整个过程里,她的呼吸没有乱一拍。这是放学后最自然的一个步骤,就像从桌子抽屉里拿笔记本,就像解开校服的领扣。
风把槐树叶吹得沙沙响,她靠着椅背,开始读信:“亲爱的艾莉卡:”
“今天下班的时候下雨了,雨不大,是那种细细密密的、打在脸上凉凉的春雨。我没带伞,但我没有跑,我在雨里慢慢地走,仰着脸让雨落在额头上、眼睛上、嘴唇上。”
“因为我想起你在信里说,你想亲我,想尝我的味道。我想告诉你,今天这场雨的味道是甜的,带一点点春花的香。我把这个味道记住了,我好想要让你也尝尝,尝尝我走过的每一场雨、吹过的每一阵风、晒过的每一寸阳光——它们都是我的一部分,我都想分给你。你看,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连天气都变得和她有关了。”
“今天上班的时候,我旁边的同事问我:“南希,你最近是不是谈恋爱了?”我当时正在喝水,差点呛死。我问她为什么这么问,她说:“你最近一直在笑,对着桌面笑,对着文件笑,对着咖啡杯笑,甚至对着空气笑,笑得我们都有点害怕了。”
“我敷衍她说是因为天气变好了,但艾莉卡,你知道不是的。我笑是因为我心里装着你,你在我心里太满了,满到溢出来,溢到脸上就变成了笑。我控制不住的,也不想控制了。”
“你说你想亲我,想抱我,想听我的心跳。
艾莉卡,我现在的心跳很快。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你在很远的地方说了这些话,它们穿过街道、穿过暮色、穿过信箱的铁皮和信纸的纤维,传到了我的心里。你做到了,你的声音我听到了,每一句都听到了。”
“我在这里等着,等你来,等你把我整个人都圈在怀里,等你把脸埋在我的脖子里,等你的呼吸烫在我的皮肤上。那时候我会把手放在你的后背上,轻轻地拍,像哄一只终于找到窝的小猫那样,跟你说:‘好了好了,我在这里,哪儿也不去。’”
“但现在,我先在信里抱你。我把这封信写得满满的,每个字都是我的手指,每个句子都是我的胳膊,等你读到的时候,它们会一起伸出来,把你裹住,裹得紧紧的,紧到你喊‘喘不上气了’也不松手。”
“……”
“你的春天里最忠实的居民(你承认吧,这是我正式的身份了),你的月亮,南希”,后面依然跟着两颗串起来的小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