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嘿,你撒过谎么?
你为什么会撒谎呢?
你对谁撒过谎?
怎样的谎?
你,有苦衷么?
你,后悔过么?
你,还有机会挽回么?
我撒过谎。
我的人生,交织着数不清的谎言。
我是一个撒谎的天才,出色的演员,面不红心不跳地演绎着提前编造好的情绪与对白。
我欺骗过很多人。很多人,直至我神秘地从他们身边消失还依旧被蒙在鼓里。
这是个极其混乱的时代,为了争夺一块饼,各方势力明争暗斗。这块饼,如同过去至高无上的皇权,谁能拿到,谁就是这片辽阔疆土上新的霸主。
这也是一个混淆是非黑白的时代,战火和硝烟随时燃起,何为正义何为秩序,只有胜利者说了算。
我的工作,就是接近各大势力中举足轻重的人物,不择手段地迷惑他们,以此套取我方所需的各种信息,来达到打击敌手,扩大统辖范围的目的。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若不想任人鱼肉,唯有孤注一掷,先发制人。不想死,就只有奋力地活下来,不想战争,就只有以战止战才能带来和平。
不想撒谎,却也只有一个接一个的谎,才有望带我走出这个罪孽的圈。
我不知,这算不算苦衷。
既无法选择出身,也就逃不开注定,那么,我便无法去后悔。
只是有些讽刺,一个人需要用经验来战胜感性,用无情来对抗动心,那最危险的事,偏偏成了冥冥之中的意外。因此,才有了后来一系列的续,才有了无穷尽的痛苦和折磨,才有了,重复着可笑地想,若是可以挽回……
我没有机会了。
震碎我心脏的枪声,在她的太阳穴口开出了一朵绽放的红花。
我眼睁睁地看着她倒下。
而后这一幕,日日夜夜地缠着我,如同一把锥子,叫人生不如死。
我不去逃避,也不愿痊愈。我甚至多次用和她一样的姿势,举起枪口对准自己,然后又放弃。
我不是怕死,而是死太过容易。背负着赎不了的罪,我没有颜面结束自己,我狠着心,想要再受这样的煎熬更久。仿佛如此,我才可以真的好受一些。
我爱过一个人,爱到浓时心脏狠狠地跳动,却要生生憋住倾情相告的念头。我没有资格说爱,因为那是我预设剧情中的一部分,那是我达到目的的惯用手段。我的真心被困在孤独的牢笼里,出口的话最终都会成为无情编排下,卑鄙的戏码。
不知如何她才会知道我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不知道如何才能告诉她,我的眼和笑容,对着她不会撒谎。
我撒过谎,当她质问我对她所做的一切是否全都是处心积虑的谋划,我点头承认,那是我二十多年的生命里最大的谎。
可惜她永远不会知道了。
挽回?
我没有机会了,没有了……
(1)
十一月,凉秋。
我和老谭约在太兴街背后的小胡同碰头,我到的时候他正靠在墙角抽烟。
一墙之隔的地方是个很大的院子,全城的垃圾大概都堆在这里。
我说:“下次见面我还宁愿在坟地,起码没有这么臭。”
老谭呼了一口气,烟头掉在地上,他抬脚踩了踩,语气平淡地回:“最近稽查狗们出动很频繁,只有这个垃圾场不会有人愿意来,说话方便。”
我说:“老狐狸。”
他回:“小妖精。”
老谭在组织里的地位不低,其他人都要尊敬地喊他一声谭先生,只有我从来都没大没小地直呼他老谭。其实他不姓谭,老谭也只是一个代号。谭字拆开来,一个覃一个言,老谭最爱的女人就叫覃言。很多年前,覃言曾是老谭的目标,她最后也是为老谭死的。这事他没有告诉过其他人,会选择告诉我大概是因为他提过,说我跟他斗嘴的时候很像覃言。我开玩笑问他你不会爱上我吧,他平淡地戳着我的脑门道:你就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丫头。
也是,老谭把我从收容所带回去的时候我才十来岁,或许他只是觉得,如果覃言有个女儿,大概会是我这样的吧。
老谭很少跟其他人说自己的事情,也不会让谁看到他对什么向往和憧憬,只有我知道他一定经常默默抽着烟,憧憬未来某时到来的和平,尽管这个愿望离我们很远很远。
我是老谭一手训练出来的,身手,演技,反应和心理素质,在他一众徒弟中或许是最出色的。还有一样特别具有利用价值的,就是我这副好看的皮囊。无数次虚拟情境中,我要尝试故作风情,撒娇,假扮柔弱,他会面无表情地肯定说:“不错,定力差的人很容易被你诱惑。”我逗他:“那你觉得自己定力好吗?”他不回答,只是用看小朋友的眼光看我。他见惯了我所有轻浮的样子,也似乎十分满意,满意我能够如同玩游戏一样玩弄着别人的,甚至是我自己的感情,说拿便拿,说放就放,不管面对什么样的人。
以过去任务的完成度来看我几乎不会让他担心,但他依然时常警告我说:我们这样的人,千万动不得真心。
我嫌他啰嗦,表现得不以为意,毕竟我身经百战,还未试过泥足深陷。
老谭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我,同时,他又摸出一根烟。
我瞅了瞅照片里的人,勾了勾嘴笑道:“哟,这个姐姐长得挺好看,就是有点凉飕飕的。”
老谭正在点火,他吸了一口气,道:“她是乔培昇的妹妹,不久前刚刚留学回来,今晚就在大戏院看戏。”
乔培昇,坐拥重兵的军阀首领,如今在煊城一带可以说是只手遮天了。
“上头要的文件在乔培昇手里,得尽快去取回来。你来煊城之前,我们做了很长时间的情报搜集,那份册子应该藏在乔培昇位于末曲的府邸。”
我捏着照片上下晃了晃:“那怎么……”
“他很厉害,性格极其谨慎小心,不近女色,平时除了格斗就是到靶场练枪,看书听音乐。”
“不近女色?那男色呢?”
老谭也不陪我玩笑,指着照片,继续说:“乔培昇这个人滴水不漏,想要进到他家里,他妹妹或许是唯一的缺口。”
“这种任务,你怎么也选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来才适合吧。”
“没法,剩下的那些个家伙不成气候。”
“哦……”我垂眼,“既然是乔培昇的妹妹,肯定也不简单。”
“她在国外学音乐的,对乔培昇在背后做的那些事情应该知道得很少。回来以后,就在乔培昇的军校里任职,给那些军官们上音乐课。”老谭想了想,说:“原先你在杨陵做任务的时候,不是常常弹琵琶么?算是同好了。”
“你意思是,这次我要演情投意合,姐妹情深?”
“要怎么合,什么情,如何深,那都由你去发挥。”老谭灭了第二支烟,“我只管一件事,就是任务成功。”
“知道了。”
“还有……”
我看了他一眼就知道他又要嘱咐什么,摆摆手,替他说了:“行了,不能来真的嘛。你是不是年纪大了,越来越啰嗦。若我对着男人你这么提醒也就算了,这次的对象可是女人。”
“我是说,还有你的安全。”
“我不怕,不是还有你罩着么。”
老谭对我无奈,摇摇头,叹了一口气。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叹气,后来想一想,可能那时候他已经隐约有了某种不安的感应,但无法说清楚。就连我也是,当初漫不经心以为这不过只是无数任务中的一个,怎知会那么玄妙地,成了我逃不掉的劫。
我打听到乔培昇当晚约了一些高官和商会的人在凤白离酒楼吃饭,所以戏院散场的时候,只看见他的副手和几个背着枪的卫兵迎着一个女人从大门走出来。
我一眼认得出,那就是乔培昇的妹妹,只是毫不夸张地讲,她真人比照片好看不知几个级别。白衬衣,军绿色的斗篷,眉眼清冷,冰凉的气质倒是可以证明老谭并没有胡乱给我个其他人的图像。
我和老谭说我需要至少几天观察一下这个女人,在接近一个人之前,首先得大抵了解一下,然后才根据情况安排,也好告诉他我需要些什么样的支援。所以,原本我只是打算在不远不近的地方见一见这次目标的真容,还并没有成型的计划。然而世事总是难料,突发状况不可避免,随机应变才显得尤为重要。
凭我的机警程度,身后来了人我不会不知,随后他凑过脸来搂我的举动实际也在我的心理准备范围之内。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从衣着打扮来判断应该十分有钱,不知道哪家的阔少爷。他朝我的脸上呼气,散发出浓烈的洋酒味道,他说:“姑娘,一个人这么寂寞么?陪我去跳舞好了……”
我抱着好玩的态度问:“少爷出得起多少?”
他得意起来,手已经摸上了我的小腹,他说:“问我这种问题,你应该是新来的吧。在哪儿做?我说呢,这么好看的姑娘我怎么会没有印象。你想要多少,那还得看你的表现,值多少……”
眼见一辆车子驶来,稳稳地停在戏院门口,司机下车来替那个女人拉开门。
我巧妙地从那男人地怀里溜出来,瞬间变了态度,抽手给了他一巴掌。那男人有些发懵,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刚好用力扯破了自己的衣领和袖口。
我从巷子口跑出去,不出一秒就让自己眼里噙满了带着几分委屈几分倔强的眼泪。撞翻了一个小摊和几个行人,跌倒在路面上的时候相信已经弄出了不小的动静,我皱着眉捂住手肘,那儿擦破了一大片。
男人从身后追出来,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把我扯起来也还了我一巴掌。
余光里,那个女人被身边的带枪的男人们挡起来,他们本能地望向我,试图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我一边示弱求饶一边暗暗观察那女人的反应,几乎不用多想,我胡乱地说着:“你别这样,今天真的不行,真的不行……”
“什么行不行!有病啊!你这个贱.人,神经!老.子今天要杀了你!”
说着,我的脸上又挨了一巴掌,借着力,我再次摔到地上。
周围看热闹的人渐渐多了,我听见副手对那个女人说:“只是私人争执,乔小姐,上车吧。”
那个女人没有回答什么,倒是眼前混着怒气和酒气的男人俯身下来掐住了我的脖子。
其实这男人根本伤不到我,若是那辆车子就这样开走的话,我也有无数种方法脱身。不过,那女人到底还是朝我走过来,她伸手示意卫兵让路的样子,在我颠倒的视角里显得尤其优雅。
她见我被掐得快要喘不过气,淡淡地说:“住手。”
男人瞟了她一眼,恶狠狠地骂:“关你屁事,滚开!”
女人朝身后偏了偏头,说:“把他拉开吧。”
几个卫兵一齐点头,低沉短促地迸出一声:“是!”接着, 那个男人被轻松地架起来。他依然骂骂咧咧地发泄情绪,扬言得罪他会死得很惨。副手走过去拍了拍那男人的脸,吩咐了一句:“带他去醒醒酒。”
我躺在地上,头发狼狈地散在脸旁,蹙眉咳嗽,抱着胳膊,还有血不停地从指缝渗出来。
那女人走近两步,居高临下地看我,不说话。
她很高挑,她的衣领特别白,身上发出好闻的味道,她望着我的时候脸上几乎没有多余的表情,右眼眼底有一颗痣。
最后,她从斗篷的内口袋里拿出一张手帕,修养极好地蹲下来,搁到我的手背上。
她走了,走之前还叫人放了一沓钱给那个翻了摊的小贩。
我被街上的好心人扶起来,用她的手帕裹起伤口,终于吁一口气。
不管怎么样,起码下次我得把这张手帕还给她。
(2)
过去每结束一次任务,或是新任务开始前,老谭总会想办法找我聊天。
这个时代动荡不安,各方势力混杂割据,每一方都有自己秉持的所谓大义,当然也有自私和野心。没有谁是纯粹伟大的,也不存在百分百的圣人。人凭什么能做好一件事情,技能和手腕也许只是外在的东西,重要的是心里必须认定一个方向,一个明确的立场,然后去坚持。老谭说我的适应能力很强,仿佛不管把我丢在什么样的环境里都能够很快地融合。我不但可以很好地融合,还能很好地抽离。
老谭问过我:短暂的时间,你切换过那么多不同类型的生活,有没有感觉过迷茫?
迷茫?我没想过,说不定也是因为我没有空去想。我习惯在心底暗示,几时我进入一场新的游戏,几时我该结束这场游戏,不管这场游戏里有什么诱惑,我会告诉自己那不属于我。
什么是属于我的,我指着老谭说:等游戏结束我看到你这个老狐狸,那就是真的。
老谭若有所思,表情没怎么变,但神色已经透出一些玩味。我们两个一老一小,都是撒谎哄人信手拈来的主,却对发自真心的东西特别敏感。有时候,我也懒得嘻嘻哈哈去掩饰我对老谭的感情,那种他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的信任,我从不去怀疑,所以免了分心,免了他所讲的迷茫。
人需要信仰,尤其是像我这样穿梭在虚假里的人,更加需要握紧一根稻草。对于我来说,老谭就是。我不管是命运也好是巧合也罢,如果不是因为有他,我不知道被收容所看门的猥琐男人糟蹋的日子,还要持续多久。
单纯惧怕死亡,老谭说既然怕死,那就努力地活下去。对于一个十来岁的女孩,这样的态度是残忍的,可是当下的世道并不允许我们去温情。老谭从来都有自己看问题的角度,和其他老旧保守的观念偏差极大。他给我看他身上的伤口,有枪伤,刀伤,还有小时候被虐待残留的痕迹。他说,男人女人都一样,没有谁特殊,有伤就会痛苦,只看你是否继续放任这种痛苦。
一百个男人里可能只有老谭一个人是不拿贞操观念和女人捆在一起的,所以他总是试图叫我把身体的受创看做是挨了刀子和枪子。这样我的心里会轻松很多,也就不会因为负疚而扭曲。
老谭总是不苟言笑的,他的情绪基本都藏在坚韧后面。他的身份注定了他不可能是悲天悯人的样子,这样一来他从各式各样痛苦之中救出来的徒弟们,又会重新回到痛苦中去。
那一晚老谭跟我说他和覃言的事情,也提到,覃言有过和我同样的遭遇。只是,无论在其他人看来是真是假是装是演,在他心里,他对覃言的感情已经定型,就不会因为她过去经历过什么而有所影响。他的话和感情都是真的,只可惜随着任务接近尾声,不会再有人相信。
老谭对我说:你对我而言,也一样。
那一刻我觉得老谭很像我们身后的一张盾牌,然而其实他也有自己的盾牌,也需要在虚假里抓一根稻草,也曾经被人从悬崖边扯回来,那便是组织里,曾培养过他的人。我们就这么一层叠一层地,共同相信着什么,如我所说,是虚假游戏相互切换之中,唯一的真实。
我记得,有一次行动腿受了伤,老谭做粥给我吃。他做的粥是一绝,和他一脸严肃胡说八道的本领一样的绝。我说:想不到味道居然还挺不错,你不干这行还能去开个粥铺。
他瞎回答说:嗯,等哪天不打来打去了我就开。
我说那我可以给你帮忙。
他连白眼都懒得翻给我,只说:你估计只能帮忙吃。
我想我知道他心里真实的向往是等到安定了,有他,有我,还有覃言,无论在哪里,无论干什么。于是我就向他保证:到时候,你可以在我们住的院子里给覃言立一个碑,我就给她在旁边种花,卖剩的粥我不吃光,铁定给她留一碗。
我吃完粥以后靠在墙头,老谭还要去刷碗,临走前他说:到时候你可别再到外面胡乱招惹人,要惹就惹准。
我问:什么叫准?
那个时常警告我万万不能动心的老谭,极其矛盾地说了句:要对你真心。
我摊手:我自己都不懂什么是真心呢,怎么要求别人。
老谭端着碗,回头看我,沉了沉,说:你会懂,只是但愿,能够等到那时候你再懂。
到那时候再懂,不要提前。
听得有些疑惑,不过却不妨碍我在心里喊了他一声“老爸”。
其实,“老”字已经出口,等他看向我的时候,我改了口道:“老狐狸。”
我知道老谭一直在对我抱有信心的同时免不了忧虑,怕我哪时会无法幸免地栽进混乱中,继而被摧毁。他是过来人,亲自体会过这种流沙一般的陷阱,更加见过很多迷失自我就再也无法找回的例子,太过可怕。
在这之前,我感受不到他所形容的可怕,只得装作听得懂,可惜又怎么骗的过他。有些经历是必然,如他和覃言。我只知他深刻爱过,停留在他平淡的描述中,却不可能真心体会到那种牵绊。
我好奇地想象过,想不出究竟,于是自然而然地淡忘。久了,我以为它暂时不会来吧,我以为,它或许还在很远的地方吧。
殊不知,当我渴望游戏不再只是游戏,渴望不止一份真实的时候,再回头去看,其实它早已潜藏在了柏岚咖啡的香气里。
柏岚是煊城的一间咖啡馆,和那些个设在高级大饭店里的西餐厅不同,它的落处是一个僻静的小院。院里种着古木花草,秋千上时常躺着一只安静睡觉的三花猫,有的时候,它也会跳到窗台上晒太阳,陪着窗户里安静看书或小憩的客人。
这个客人,就是乔培昇的妹妹。
我以为他们这种高官名流经常出入聚集的应该是类似东台大饭店这样的地方,但这个女人很特别,像是故意选择回避那些华丽的圈子,哪里幽静她就待在哪里。除开几个半天要去军校里授课,其余的时间她几乎都待在柏岚,一坐就从正午到了夜晚。煊城的高档舞场或酒吧里常办聚会,一些无所事事的有钱少爷小姐会相互约着吃喝玩乐,到郊外骑马打球,这个女人一概是不参与的。
乔培昇非常忙,似乎短短几天之内还出城过两趟,所以平时总是只有几个背着枪的护卫跟着这个女人。她坐在内厅看书,写字,或是喝咖啡,护卫们就一动不动地守在屋外。看到这样的架势,即使有其他客人想要光顾,也会望而却步。
柏岚的店里应该有一把小提琴,因为我常常听见悠扬的曲声从院墙的木栏传出来。我曾经接近过一个商人,陪着他参加了几场外国人办的宴会,那些穿着黑色礼服的金发小伙子肩上架着的乐器,发出的就是这样的声音。
我不算是个懂音乐的人,老谭调侃说我会拨两下琵琶弦就算是同好了,我自己心里明白,到底还是装腔作势比较在行。所以我并不知道自己的感受对不对,只是觉得她的曲子总显得很孤独。
然后,在一个阳光迅速减弱即将迎来大雨的下午,我攥着那方手帕,“小心翼翼”地走进柏岚的院子。
风来一阵,古木的叶子从很高的地方飘落下来,秋千和窗台上都没见三花猫的影子,安静的氛围被门口护卫粗犷的声音打破。
他们掏出枪,朝我吼道:“什么人!来干什么的!”
我装作被吓得一惊,手帕掉到地上,我咬了牙弯腰去捡,起身的时候其中一个护卫下了两级台阶,枪口离我的脑袋只有两根手指的距离。
我战战兢兢地开口:“我……是来还手帕给乔小姐的……”
“胡说八道!你是谁,乔小姐的手帕怎么会在你手里?快走快走!”
嘿!老粗就是老粗,对女孩子讲话这么大声,活该一辈子当守门小兵。
“上次在大戏院门口,乔小姐救了我,我就想把手帕还给她,然后跟她说声谢谢。”
“别废话了,走开,别打扰乔小姐看书。”
说着我被推了一把,朝后退了好几步。那个护卫不耐烦,倒是看我的样子也没什么威胁,于是收了枪骂骂咧咧地转身。
我站在原地,他们见我还没有要走的意思,反而一脸不满还小声嘟囔什么,于是又吼了一句:“还不走?”
之后,我就看见依然是雪色白衣的她,肩头披着斗篷,怀里抱着那只懒洋洋的三花猫,从内屋走出来。她的腿很长,靴子被擦得特别亮,跨过门栏的瞬间,我似乎有那么一秒的发呆。
不等我思考,她问:“为什么这么吵。”
“报告!有个来路不明的女人,正准备赶她走。”
她皱了眉,看得出颜色不悦,但是说话的语调还是平稳,还是极其有修养。“我说过我不喜欢这样,这些天你们守在这里,别的客人没法来光顾。我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但我更不想影响其他人。”
“可是督军吩咐过……”
“我不知道我哥平时怎么要求你们,但是,我不太喜欢。”
“对不起乔小姐……”
她想了想,又说:“算了,我不是责怪什么,我知道你们有职责在身。可我想尽量自在一些。”
我看着这个女人对保护她的那些地位低微的下属讲话,连不经意流露出的冷都像是被润过的,不嚣张跋扈,反倒显得温文尔雅。
一时间我心里前所未有地感到复杂,不知道是不是见惯了狗眼看人低的嘴脸,在这个强者称霸的世界,他们对待弱者丝毫不会有尊重可言。但这个女人,仿佛是另外一种存在。
猫在她怀里伸了个懒腰,她伸手摸了摸,才扬起下巴看我。
我慌忙说:“我……我是那天晚上,戏院门口你救过的人。我来是想把这个还给你。”
她的视线扫过我托起的手帕,没有情绪地点头:“嗯,不过这个手帕我用不着了。”
“其实,我主要是想要亲口跟你说声谢谢,没有你的话,估计……”
“没什么的,不用放在心上。要下雨了,赶紧回去吧。”说着,她扭过头,迈开步子,快要重新回到屋子里。
我顿了顿,朝她喊:“这里总是传出曲声,是你么?”
我知道这句话一定会引起她的兴趣。果真,她停住脚步,转过脸来。
“你怎么知道?你经常在这儿么?”
我尴尬地笑了笑:“其实我早些天就想来把手帕还给你,不过……”我歪了歪头,怯怯地又带点淘气地指了指那几个五大三粗的护卫,“就是他们……实在太凶,我一直没敢过来,今天是鼓足了勇气。”
她没说话,我继续抢着问:“你,奏的是什么乐器?是外国的么?我以前从来没听过,不过,可真好听。我总想着要来跟你道谢,没敢靠拢,就远远地待着,听到那些曲子,我不在行,可就是觉得好听。”
“嗯,是西洋乐器,小提琴。”
“啊,是么。真的好听。”
对话间,阳光完全被乌云遮蔽,雨点开始朝下倾洒。我和她同时做了仰头的动作,余光里,那只猫朝她的斗篷里缩了缩,该是感觉到冷了。
我也感觉到冷,于是抱起双臂上来摩挲着自己的胳膊。
她意识到什么,说:“下雨了,回去吧。你的心意我收到了。”
我笑起来,也不管她看没看见,问:“那你以后还会经常来这里么?我能来继续听你弹琴么?你放心吧我不会打扰你,就像前些天,我在外面听听就好了。只希望你的护卫下次别把我当成贼一枪打死……”
她没有正面回答我的话,也没有正面拒绝我。
我望着她背后流水一样的长发,只听见她特别认真地解释了一句:“小提琴是一种弦乐器,靠琴弦和弓相互摩擦发出声音的,所以,不是弹。”
雨幕笼出了一层烟雾,在这阵阵缥缈里,我越加觉得,这个女人似乎不该存于凡俗。
我想用有趣来形容她,可那明显不合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