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现在不写天雷滚滚的狗血文或是激情缠绵的H文就没人关注了么?
哎……这种小清新很难得啊。如果文章的感情再升华那么一点点,估计就是最符合百合要义的文章了。可惜,太多人似乎对于“百合”的定义偏好加上了一层血——这血是受到了神奇漫画的熏陶,要有激战或是腐尸。要么就来自妖冶无双的处子之身——无论古昔还是今朝。LZ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安排一段的狗血的自相残杀,也没有安排“英姿飒爽”全身涂满媚药的“女郎”。但请记住,不要为这般世俗而伤了自己对文字的爱,它们等着你的成长,有一天,你会比那些起初惹火而实质哗众的人更加令人赞叹。
P.S.文中有几处的语句略有不顺,好比“晃悠悠的去摇去食堂。”,去摇去……这句话,有点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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