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南希:
现在我正坐在书桌前,窗外有风,窗帘被吹得轻轻地飘起来。我刚读完你新寄的信,不,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你的情书。
我上次说我们成为情人之后,写信就不再单单只以笔友的方式来写了,而是以情人的方式来写。所以说,你这次寄来的这封信,应该可以算是我们两个确定关系之后,我们之间的第一封以“情人”的方式来写的情书,同时也是你给我写的第一封情书。那么,我现在给你的这封回信,就是我们俩之间的第二封情书了,同时也是我写给你的第一封情书。
你曾经在信中说过“眼泪不会说谎”。南希,你的信纸上有一块地方是皱的,墨水洇开了一小片。我能看出来,那是你的眼泪,你写那些字的时候在哭,对不对?你说你是脚踩着地的,是实实在在地想着我、念着我、为我掉眼泪的。我看着那一小块洇开的墨迹,用手指摸了摸,它是干的,但我感觉它是烫的。像是你的眼泪从鸢尾街一直烫到了布林街,烫穿了我手指尖的皮肤,烫到了我的血管里,顺着血管一路往上,烫到了心脏的位置。
我现在把它贴在我的胸口了,你信上洇开的那一块,正对着我心口的位置。南希,我现在的心脏跳得非常快,快到我觉得那块洇开的墨迹要被我的心跳烫得重新化开。你说你想让我看到你的眼泪,我看到了。你说你想让我知道你是实实在在地想我的,我知道了。每一个字都知道了,每一滴泪都知道了。
南希,你这个人真的太犯规了。明明是我先表白的,明明是我先问你要不要做我的情人的,结果你一句“愿意成为你的春天里最忠实的居民”说得比我所有的话加起来都重。你知不知道我看到你写的这句诗时候是什么反应?我整个人直接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把信抱在怀里,整个人缩成一团,全身抖得像秋天的叶子,嚎啕大哭。不是因为难过,而是因为你的回应太犯规了。我准备了那么久的心意,在你面前忽然就轻了,轻成一瓣落花。而你只需站在那里,说一句温柔的话,便让我的整个宇宙都乱了季候。我怎么办?我以后还怎么在你面前装作从容,装作只是寻常地喜欢你?你把我所有的骄傲都变成了一句哽咽。南希,你赢了。从今往后,我不再是表白的那个人,我是被你收服的那一个。
你说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我不普通的?是看了那篇被错寄到你那里的有关灯塔的小说?也就是说,从我们第一次相识开始,不,不对,甚至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你就已经觉得我不普通了?这也太犯规了!我甚至还没认识你,你就已经先一步认识了我,并且已经在心里开始打量起我了?天哪,南,你这个人狡猾的很,在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已经把我放进你的心里了。
南希,你知道吗,我现在心跳快得有点离谱——尽管也不是第一次了,上次我看你回应我表白的那封信的时候跳的比现在快多了,但现在我还是想让自己冷静一下。我站起来走了几圈,喝了半杯凉水,又回来坐下,心跳还是很快。我突然又想到一件事——你说你偷看了我的小说,你说你记住了“如果月亮会写诗,它会不会也偏爱那些睡不着的人”这个句子。那你是不是从那个时候就开始喜欢我了?在我们还没有成为笔友之前,在我还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你之前,你就已经开始喜欢我了?好狡猾!好犯规!你这个表面上看着温柔老实的姐姐,怎么比我还坏!
我本来以为是我先喜欢上你的,是我先给“笔友”南希写信写到最后发现自己不只是想当笔友的,是我先鼓起勇气写下那封表白信的。但是现在看来,你可能比我早啊,你比我早得多。你在我还不知道你存在的时候,就已经在某个我不知道的地方,悄悄地、不动声色地、把一颗叫“喜欢”的种子种下了。
你怎么藏得住的?你怎么能做到每次给我写信都那么克制、那么温柔、那么恰到好处,好像只是一个普通的笔友在跟另一个普通的笔友聊天?你怎么能忍住的?如果是我,如果我知道我喜欢的人就住在城市的另一个角落,我每天给她写信,我每天都能收到她的信,我肯定早就憋不住了,早就扑上去说“我喜欢你”了。但你没有,你一封一封地写,一句一句地忍,把所有的喜欢都压在蓝黑色的墨水下面,压得那么深,深到我从那些信里只能读出温柔,读不出别的。直到我先说了,你才把你压着的东西全部倒出来。倒得那么猛,那么满,把我冲得站都站不稳。
南希,你这个人真的太狡猾了!
你不是“愿意成为我春天里最忠实的居民”,你是一开始就住进来了,偷偷地、悄悄地、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在我的春天里搭了一间小木屋,种了一圈花,铺了一条小路,把一切都布置好了,然后假装刚来,假装是应我的邀请才搬进来的。
但我不生气,我一点都不生气。我很高兴,高兴得要命。因为这说明我不是一个人在那里傻乎乎地喜欢你,你也在另一个地方也在傻乎乎地喜欢我。我们两个傻子,隔着大半个城市,一个假装温柔克制,一个假装镇定从容,其实心里都住着一只永远在蹦跶的兔子,每天都在等对方的信,每天都把信箱打开得比前一天更用力一点。
你说你上班的时候差点在文件上写下我的名字,“A”都写了一半。我告诉你,我明天上课的时候,将在笔记本上写满了你的名字,你是不小心的,但我是故意的,故意“报复”你。我要写满整整一页纸,全是“南希南希南希”,像某种仪式,像某种咒语,像是只要写够一百遍,你就能从纸面上走出来,坐在我旁边,对我笑。
南希,你笑起来的画面,我想象过很多次。但是每次想象的都不一样。有时候我觉得你笑起来是那种很轻很轻的,像风把花瓣从树上吹落的那种,轻轻的,不用力,但很好看。有时候我觉得你笑起来是那种很慢很慢的,像冬天的冰慢慢化开,一点一点地,从眼角开始,然后蔓延到整个脸上。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看到你真正的笑?不是想象中的,是真实的、在我面前展开的、我可以伸手摸到的笑?
我说我愿意做你的情人,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这么认真地、正式地、郑重其事地使用这个词。它是重的,是沉的,是有分量的,是一旦写下来就擦不掉的。所以我写的时候,每一笔都写的很慢,很用力,像是在石头上刻字,而不是在纸上写字。因为我想让你知道,我叫你“情人”,不是随口一叫,是我真的把你放在那个位置上,放在我心里最里面、最柔软、最不能碰的那个位置上。
你说你以前给我写信的时候,总是那么的小心、克制,那些“太直白”、“太过了”的话总是会被你换掉。其实我也一样。以前给你写信,我也常常写了又撕,撕了又写,删掉那些“太过了”的话,改掉那些“太直白了”的词,把“我喜欢你”,藏在“你写的故事真好”下面,但是从这一封信开始,我就不删了,不藏了,不躲了。我想说什么就写什么,我想你我就写“我想你”,我喜欢你我就写“我喜欢你”,我觉得你狡猾我就写“你太狡猾了”,我觉得你可爱我就写“你可爱得要命”。
所以我现在要说一些以前绝对不会说的话。
南希,我想亲你。不是那种礼貌的亲,不是亲脸颊,不是亲额头。是亲嘴,是那种嘴唇贴着嘴唇、可以感觉到对方的呼吸、可以尝到对方味道的亲。我写这句话的时候手在抖,但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太想了。我以前从来不敢承认我想亲你,我连在脑子里想这个画面都觉得不好意思,会赶紧想点别的把它盖住,像做贼一样心虚。但现在我不想藏了,我就是想亲你,想得不得了,想你的嘴唇长什么样,是薄还是厚,是干的还是润的,亲上去的时候会不会像我想象中的那样——软,烫,带着一点蓝黑墨水的味道。
我还想抱你。不是那种侧身坐在一起、肩膀碰肩膀的抱,是整个人扑上去、把脸埋在你脖子里的抱,是用胳膊把你圈住、圈得很紧、紧到你喊“喘不上气了”我都不松手的那种抱。我想知道你的身体是什么温度,是不是比我暖,还是比我凉。我想知道你的头发是什么味道,是花的味道,还是别的什么味道。我想知道我把耳朵贴在你胸口的时候,能不能听到你的心跳,你的心跳会不会和我的一样快,快到像有一百只兔子在里面蹦。
我上次那封信里画了我们两个的心被串在一起。我觉得这样很好,你的心应该和我的心放在一起,靠得近一点,再近一点,近到不能再近。这封信我还会继续画,以后所有信我都会继续画。
这封信我写了很久,不是因为不知道写什么,是因为想写的太多了。我写的时候一会儿一脸傻笑,一会儿突然趴在桌上把脸埋进胳膊里,一会儿又突然坐起来奋笔疾书,像一个疯子。但我不在乎了。我以前在乎的东西太多了,在乎到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现在我不想裹了。我想把所有的壳都剥掉,把里面最嫩的最软的见不得光的那部分全部露出来,给你看。因为你说你是我的春天里最忠实的居民,那我把整个春天都打开,所有的花都开了,所有的树都绿了,所有的风都吹起来了,你想看哪里就看哪里,你想住哪里就住哪里。这个春天是你的,每一个角落都是你的。
你的情人,艾莉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