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无标题
[quote][size=2][color=#999999]wanfung 发表于 2012-3-10 00:06[/color] [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36766039&ptid=137753][im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img][/url][/size]
終於更文了!!
但是一開始看到的卻是虐文...
雖然是無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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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三岁以下的孩子法官会优先考虑让她跟妈妈的,不过她自己还不能要求跟爸爸还是妈妈,因为她太小,一般来说,妈妈有条件的,会判给妈妈,但我说了,她们的事太特殊,判给爸爸的可能太大了。
若是宝宝到了十岁,懂事了,她可以向法庭提出意愿,表示她想要跟妈妈,那她就可以回到妈妈身边。
終於更文了!!{:4_374:}
但是一開始看到的卻是虐文...{:4_384:}
雖然是無可避免...
但是還是好心痛啊!!{:4_361:}
怎麼可以將寶寶交給那個社會中的敗類去照顧!!{:2_241:}
法庭怎可以因"這可能會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而將孩子交給一個不負責任的"父親"
為何而不是讓孩子生活在一個她願意生活的地方.
法庭憑什麼去決定孩子的去留!!{:4_377:}
親人是同性戀,一定會影響了孩子日後的思想嗎?
那麼你又憑什麼決定孩子的將來!!!{:2_244:}
Van,你千萬不要就這樣放棄!!
你還要照楠楠和寶寶一輩子的.
如果你放棄了,那麼她們還可以依靠誰!!{:2_214:}
而且楠楠為了你受了那麼多苦,
你不可以為了此事而分手的!!!{:2_221:}
終於更文了!!{:4_374:}
但是一開始看到的卻是虐文...{:4_384:}
雖然是無可避免...
但是還是好心痛啊!!{:4_361:}
怎麼可以將寶寶交給那個社會中的敗類去照顧!!{:2_241:}
法庭怎可以因"這可能會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而將孩子交給一個不負責任的"父親"
為何而不是讓孩子生活在一個她願意生活的地方.
法庭憑什麼去決定孩子的去留!!{:4_377:}
親人是同性戀,一定會影響了孩子日後的思想嗎?
那麼你又憑什麼決定孩子的將來!!!{:2_244:}
Van,你千萬不要就這樣放棄!!
你還要照楠楠和寶寶一輩子的.
如果你放棄了,那麼她們還可以依靠誰!!{:2_214:}
而且楠楠為了你受了那麼多苦,
你不可以為了此事而分手的!!!{:2_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