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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将免费为受灾群众提供70平米/户住房或14万元货币援助

都江堰市将免费为受灾群众提供70平米/户住房或14万元货币援助

http://www.soufun.com/news/2008-05-26/1778857.htm

首份灾毁安置意见出台 都江堰每户70平安置房
www.soufun.com 房地产门户-搜房网 2008年05月26日11:1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查看评论
都江堰市已经开始全面对震毁房屋进行评估、排查,并且将尽快启动城镇居民住房灾毁救助安置工作。

上周末,成都市紧急出台《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都江堰市城镇居民住房灾毁救助安置工作的意见》(下称《安置意见》),并下发给有关部门予以实施。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这也是四川灾区首份针对城镇居民住房灾毁救助安置工作的意见,从文件正式下发到都江堰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处征询意见,并要求其作出回复,仅仅20分钟。

根据《安置意见》,都江堰市政府要将城镇居民住房灾毁救助工作作为灾后重建的重点工作。此次汶川大地震中,住房垮塌或者住房受损严重,经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认定不能继续使用的住房所有人或者其法定继承人,如果自己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将成为住房灾毁救助对象。

据介绍,日前,来自全国各地的建筑专家已经对都江堰市的建筑进行评估,被确定为危房的,将立即进行拆除;具备居住和工作条件的,将在加固后再使用。

“这段时间余震非常厉害,很多人都不愿意在这里住了,政府也在鼓励灾区群众通过投亲靠友的方式获得救助。”上述人士称,“但是,这只是暂时的,故土难离,现在新的安置方案出台,申请救助的人也会逐渐到有关部门登记。”

《安置意见》规定,对因地震毁坏的私房,将采取住房实物救助或货币救助两种方式。

自愿申请住房实物救助的,由政府向每户受灾家庭提供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的救助安置住房。如提供上述面积安置房后,住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6平方米的,可按人均16平方米救助,也可以按照每平方米2000元货币救助加以补足。

如果放弃住房实物救助,灾区群众也可以向政府申请货币救助,按照政府向受灾家庭提供70平方米救助安置房、每平方米2000元计算,给予每户14万元货币救助。如上述救助安置房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6平方米,则按人均16平方米、每平方米2000元给予货币救助。

此外,《安置意见》还规定,自愿申请并接受住房实物救助或货币救助的,原房屋、土地权属自行终结。

对此,上述人士也称,由于文件出台较为紧急,目前只是一个框架,具体实施细则还有待都江堰市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尤其是灾区群众,可能会不愿意放弃房屋产权和土地所有权,这也是将来安置工作过程中需要面对的难题。”



按:当前框架方案,这个70平的住房是没有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但是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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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米2000 TAT
哪家的楼卖这个价就好了
PS:免费的货币援助是什么鬼...

要蘿有蘿要御夠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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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是补助,不可能是和市场价格一致,另外,那里的房价可没上海北京那么可怕。
千寻,我果然还是被你俘虏了。

[惊爆草莓同人][夜X蕾]7天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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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舌之音, 假如之前自己住100平米, 现在只给70平米咋办?
热烈欢迎长门登陆P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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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狂妄、生活奢华、思想拜金、趣味超恶、爱慕虚荣、自恋自大、爱出风头、个性张狂、冷酷无情、嫌贫爱富、见异思迁、麻木不仁、铁石心肠、公然宣扬BL、身体力行GL、萝莉御姐通吃、18X动漫收藏、Hgame狂热、深受邪恶思想腐化不良文化毒害、对弱者毫无同情心及女性温柔的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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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可以出钱 补贴增加到100平米/户


这是补贴 又不是赔偿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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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不是说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么?这么让我们做连发达国家都达不到的标准?
千寻,我果然还是被你俘虏了。

[惊爆草莓同人][夜X蕾]7天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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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aas 于 2008-7-4 11:54 发表
每平方米2000 TAT
哪家的楼卖这个价就好了
PS:免费的货币援助是什么鬼...
都江堰只是个四川普通的市,房价怎么可能跟上海比,这里可以看到08年4月,成都地区的房产价格
http://www.wolai.com/city-newhouse-prices/
市中心价格平均在5300左右,而邻近县市更低

这个是都江堰当地情况,从普通不到2000平的住宅,到6000的豪宅都有,可以大致看到地震前当时房价(其实也是最高点)的情况,另外不要忘记了,地震后造起来的房子,就当地目前的购买力来说,可以卖到什么价位呢?
http://www.wolai.com/in/chengdu/ ... /#/onsale/bt1-/b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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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黑崎さむらい 于 2008-7-4 12:19 发表
喉舌之音, 假如之前自己住100平米, 现在只给70平米咋办?
减肥,把自己的三围减去30%。

[ 本帖最后由 windfire 于 2008-7-4 12: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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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rk 于 2008-7-4 11:28 发表
此外,《安置意见》还规定,自愿申请并接受住房实物救助或货币救助的,原房屋、土地权属自行终结。  
主要是这个太OX了
要不睡大街,要不签卖屋契。这样交换还叫补贴?换回来的还没所有权...

要蘿有蘿要御夠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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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的时候我就说了,真正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大头不是捐款,而是ZF,捐款只是可以减轻点ZF的负担罢了,灾后以万亿计的重建费用不是几百亿的捐款够塞的。

而且就你所说的,新房子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意见,现在也在考虑,出台的只是个框架案,而且按ZF惯来的作为和方式,就算当时没有放出,也会在以后借某个契机放下去的,就跟以前只要出很少的钱,就可以把现住的公房产权购买下来成为私有住房一样。

至于原来的房子…………产权…………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私人物品损毁后,原样作出赔偿的,这里说的就是,国家到底有没有赔偿你所有私人损失的义务?如果你以前住别墅,国家也要赔偿你的别墅和别墅里所有的家电、资产?说起来其实也就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一下(国外土地是私人的,有所有权,国内土地不是私人的)。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待遇,这是ZF的义务,但这个提供要到什么程度,当然不可能让人都住别墅。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刀切,以家庭为单位,并照顾人头数,家庭人头超过5个的,就要按16平米/人再增加面积,这个分配方法应该说没有更公平的了,否则富人住大房子,穷人住小房子,你们认为公平吗?


我不知道国外发达国家是怎么做的,至少发展中国家我似乎还没有听过直接赠送半永久性住房居住的。当然,对于产权,我还是认为不如一起给了好,但这并不成为ZF做的不够的指责。

[ 本帖最后由 Dark 于 2008-7-4 13: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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